“孩子家長!”我壓著心里的火,盡量心平氣和地問:合唱團有多少孩子?
校長趕緊讓我們坐下,又拿瓷缸接了點水,遞給我說:一共20個孩子,他們都很優秀,有唱歌天賦。
我點點頭,憋著火說:20個孩子,每個800,這是一萬六千塊錢;我就想問問你,哪兒的老師,能值這個價錢?!而且只是輔導,等比完賽,他就拿錢走人了是吧?!
“是!其實每個孩子的輔導費,是500;剩下的300,是買服裝用的;畢竟到市里參賽,不能穿得破破爛爛。”校長羞愧地低頭說。
“每人500,那也是一萬塊錢!我就想問問,參加歌詠比賽,是給學校爭榮譽,還是給孩子爭榮譽?為什么孩子拿不出錢,還要把他們,調到差生班?你們學校,到底是什么意思?!”
老校長摘掉破氈帽,用力撓著頭皮,無比委屈地說:學校要是有錢,誰想為難學生啊?這不趕上咱們市,主抓教育的上級,要振興鄉村教育嘛!這么好的機會,很多鄉村小學,擠破腦袋都想在上級面前表現一次,得到重視!這樣才能拉到撥款,改變學校現狀,我們也是為孩子考慮!
他擠著滿臉的皺紋,又長長嘆了口說:說是一視同仁,可人家有錢、有關系的學校,早就拿到了撥款;像我們這種貧困校,不折騰點動靜出來,誰會重視?!
“那你們參加了比賽,就一定能得到重視?”我狐疑地問。
“只要能拿到名次,我就有機會,跟陸副上級說上話;這一次,他會出席,還要親自給孩子們頒獎。”老校長激動地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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